文明行车,礼让行人

为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,改善居民出行环境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,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做出贡献。4月26日,烟台市国资委向各市管企业发布“文明行车,礼让行人”倡议书。

做到“斑马线有人,我停车;斑马线无人,我慢行”。遇行人正在通过前方斑马线时,请提前减速并停车让行,不鸣喇叭不催促行人、不争道不抢行。即使前方斑马线无行人行走时,也请提前减速,低速通过,随时准备停车让行。

做到“无信号路口,主动让”。经过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灯的交叉路口,遇有行人正在横过道路时,请主动减速、礼让行人安全通过。

做到“文明行车,拒绝车窗抛物”。在行车、乘车时请不要向车外乱扔垃圾,树立文明出行意识,维护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,珍惜他人生命安全。

做到“车让人,我示范”。主动做“车让人”行动的宣传员、示范员,通过实际行动,影响、带动身边的人自觉做到“车让人”。

做到“车让人,我点赞”。要礼貌回应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辆,为文明行为点赞。

文明之行,始于足下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我做起,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参与进来,争做“文明行车 礼让行人”的倡导者、实践者和守护者,让斑马线成为生命中的安全线、出行中的文明线和生活中的爱心线,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和谐的文明出行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