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拟在烟台表彰名单公示 157人拟获终身荣誉奖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(2022年修订)》的规定,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启动了2020-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。按照《关于统计报送2020-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信息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函〔2022〕70号)文件精神,烟台市中心血站近期正在进行本市献血者表彰名单的申报工作。目前血站已统计生成拟在烟台市申报的表彰名单,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—5月18日。记者从名单中看到,157人拟获终身荣誉奖,500余人拟获金奖,800余人拟获银奖,近2000人拟获铜奖。

据悉,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上,根据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(2022年修订)》的规定,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。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:铜奖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;银奖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;金奖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;终身荣誉奖奖励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,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。

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,即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;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,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。为方便献血者申报,根据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(2022年修订)》,本次表彰是通过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核实申报信息,会为所有献血者自动申报相应奖项。对于在军队献血和往届表彰有遗留问题的献血者,最终申报名单以国家系统确认为准。对于有多地献血记录的献血者,献血者可选择表彰年度(2020-2021年度)内的任意献血地进行申报。不与申报地确认者,原则上以表彰年度中的最后一次献血地作为申报地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为本次新增设奖项,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,将获评终身荣誉奖,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。由于终身荣誉奖为最高奖项且仅表彰一次,因此获评终身荣誉奖后,将不再评比其他奖项。本表彰年度前已获3次金奖的献血者,将只评选终身荣誉奖;本表彰年度前已获2次金奖,本表彰年度又满足金奖评选条件的,将同时评选金奖和终身荣誉奖。

那么,为什么会有献血量达到了但未能获评相应奖项的情况?据悉,曾获得过表彰的献血者,本次申报时,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(金奖>银奖>铜奖),才能进行申报。曾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,在本次申报时,表彰的献血总次数需减去40*N(N为获得金奖次数),再进行申报。

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每两年申报一次。如有疑问尽快与我们联系,工作日电话:0535-2456018。